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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新基金公司的股东出现自然人

更新时间:2015-06-30 09:04
  【摘要】据了解,近日,证监会发布了最新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表》,从《审批表》中可以看到,在10家待批的基金公司中,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鹏杨基金有限公司等三家基金公司出现了自然人股东

  6月3日,证监会发布了最新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笔者注意到,在10家待批的基金公司中,有3家股东名单中出现了自然人的身影,分别是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鹏杨基金有限公司。

  于1月15日进入审批程序的金信基金公司,除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3位股东分别持有34%、31%和28.5%股权外,还有殷克胜、徐海炎两位自然人分别持有5%和1.5%的股权。紧接着的2月13日,又有3家机构连同4位自然人申请设立了嘉盛基金公司,其中4位自然人持股比例均为4.95%。

  值得注意的是,与上述两家自然人参股设立基金公司不同的是,4月2日,自然人杨爱斌则以55%的控股身份发起设立了鹏杨基金公司。而今年2月17日成立的泓德基金也是以自然人控股身份发起的公募基金,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德晓持股26%。

  自然人持股公募基金的情况并不多见。自然人之所以能够出现在基金公司的股东名单中,还要追溯到2013年,当时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个人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十年以上就可担任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此外,满足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五年以上等条件的则可以担任基金公司的非主要股东。

  慧择提示:自然人持股公募基金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根据2013年的《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可以看出,以上三位自然人股东还是满足这些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