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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5-06-25 09:03
  【摘要】济南市向来十分重视群众的健康保障问题,并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近日,济南市正式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政策出现的三大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

  缴费标准分档成年居民自选
  根据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大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80元,政府补助360元,与去年的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相比,缴费标准提高40元;在成年人缴费标准方面,也有所变化,以前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400元。而在新政中,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分为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00元,由本人自愿选择。
  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为何分档?据介绍,这是为了适应不同的居民人群,而不同的缴费标准相对应的报销比例也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缴费越高,报销得越多;缴费低了,相应报销得也就少了。”医保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与此同时,新政规定,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医保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级医院分档最高支付限额20万
  在整合后的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其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最高支付限额相比之前的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所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而在此之前,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9。6万元。
  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比例方面,居民缴费的档次不同,享受的待遇也有所不同,少年儿童与成年居民一档的医保支付比例与先前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基本一致,在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20%,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80%;个人负担3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65%。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与以前的城镇居民医保不同,三级医院也划分了档次,分为了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和其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有所区别。在三级医疗机构中,与先前的居民医保相比,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负担比例降到了40%,其他三级依然为55%。
  相比之下,新政策中,按二档缴费的居民,享受的报销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与居民一档是一样的,但在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负担比例都有所降低,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省、部三级30%,其他三级则为45%。另外,在新的居民医保中,不管按哪个档次缴费,在社区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能报销的比例都是最高的,达到了90%。
  新政中,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新政规定,对于低级别医疗机构确无法治疗的重大疾病,经转诊至省、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0个百分点。

  最低起付标准提高到400元
  以前每年遇到集中缴纳医保费用,居民们一窝蜂涌到建设银行,往往人多要排队。今年省心多了,为了方便居民缴费,济南新增三家银行,居民可以分流缴纳医保费用了。
  据介绍,今年新增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居民可以就近选择缴费地点了。
  济南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居民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后索取银行盖章的缴费凭据,以确认缴费完成。
  据介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的看病医疗,近日济南市出台医疗保险新规,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档,成年居民可自主选择。另外,济南市还将三级医院分档,且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并将最低起付标准提高到400元,这一系列举措都将为参保人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