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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已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5-29 11:32
  【摘要】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于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因此受到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根据调查获悉,扬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已完成。

  媒体人获悉,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今年4月底顺利完成,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调整的主要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在适当倾斜方面,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共涉及退休职工100041名,平均月增发养老金238.7元,调整金额从2015年1月起补发,1月至4月的调整金额已于2015年4月30日发放到位,2015年5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慧择提示: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扬州市今年积极调整养老金标准,并于4月底顺利完成,共惠及退休职工100041名。这一举措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老年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