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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重疾险很重要

更新时间:2015-06-12 11:28
  【摘要】近些年来,人们所面临的生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患上重大疾病的几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癌症对于人们的生命更是威胁性的,面对这样的情况,提前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世界卫生组织(WHO)2015年2月4日发表报告预测,未来20年,全球癌症将激增57%,并警告说目前全球正面临癌症的“大浪潮”,癌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人类灾难”。
  我国的发病情况亦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癌症发病人数每年250万—300万,平均每死亡5人中就有1人死于癌症。恶性肿瘤已成为城市人口中第一大死因,农村第二大死因。目前我国各地医院的首诊病人早期癌仅占10%以下,90%以上都失去了战胜癌症的宝贵时机。

  日前,据江苏省抗癌协会秘书长吴建中介绍,我国每分钟就有6.4人被诊断为癌症,而70%以上的癌症患者一经发现就已经是中晚期。根据WHO癌症专家研究显示,新的癌症病例将在未来20年内,由2012年的1400万个上升到2200万个。而在同一期间内,癌症死亡人数也将由每年820万人之间,升高到每年1300万人。

  刘先生在一家知名广告公司工作,今年公司体检时检出肝癌。刘先生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1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同时他自己也购买了10万保额的商业重疾险做补充,加上社保能报销近半,按理说刘先生在经济上应该没有太大压力。然而事实上刘先生一家刚换了房子不久,积蓄不多,每月仍在还贷,女儿的钢琴班要交钱,老家的父母每月要有赡养费,而自己却因为身体的原因,需要长期调养,未来很可能无法再回到高压力的广告行业。长期来看,个人职业前途未卜,短期内,家庭收入骤减,但各项支出却依旧源源不断,生病以前的正常生活开始无以为继。

  自费比例高社保报销金额有限
  成都市民张女士是市内某高校的一位教授,享受县团级待遇,今年一月,张女士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查出是颅内占位性病变,当即住院治疗。出院的时候,张女士通过住院费用清单了解到,她住院101天,总费用为127013.57元,社保公共报销了77231.06元,其中自费比例达到了39.19%。
  其实,通常人们在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医保之后都觉得已经有了保险了,但是社保对疾病的实际报销金额比较有限。
  据了解,目前按照四川省的社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要求,其每年的最高报销金额为该地区6倍社会工资,即按照四川省最高的成都市的社会工资平均数来算,其2012年的基本医疗报销上限为:34008元×6=204048元。而如果参保的单位或者个人还购买了《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话,那么该险种的年最高报销金额为400000元,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全数参与了医保的投保,那么年最高报销额度为60万元。即使有这么高额度的保险金额,但是在治疗过程中,除了甲类药品能全部报销,乙类药品能保险80%之外,其余的药品均不在报销之列,而据笔者了解,一般重大疾病的治疗药物都不是甲类和乙类。

  通盘考虑重疾保额有依据
  “首先要摒弃的观念是得了那么重的病,反正也治不好,别浪费这个钱了。”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冯曌美说这是很多人不想买重疾险时的托辞。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治愈率逐年提高。以癌症为例,目前从确诊为癌症开始,5年后依然存活的概率已提高到男性为65%,女性达到78%。“技术在进步,重大疾病的存活率不断提高,我们没有理由选择放弃,而是该未雨绸缪,为自己准备足够的风险基金,应对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
  那么,在设置重大疾病的保额时,有哪些因素必须要考虑在内呢?通常,消费者会考虑到高额的治疗费用。“不过,除医疗开支外,很多消费者会忽视重疾给家庭经济带来的其他影响。比如,长病假或辞职养病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康复调理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房贷车贷等固定支出、家庭正常生活运转的固定开销等等。这些支出都会因为家庭收入锐减而给家庭的经济造成巨大负担!”冯曌美强调。目前来看,重大疾病的医疗开销通常在10万到30万,根据用药和治疗方法的不同选择,医保能报销的比例也不等。术后恢复期通常在6个月到5年,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也不可小觑。
  冯曌美建议消费者根据年收入水平,以及投保人个人收入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度来确定重疾保额。“对于年收入在12万左右的投保人,我会建议重疾险的保额建议至少达到30万。而收入在20万以上的投保人,特别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我建议保额可以达到50万,这样才不会因为家庭的经济支柱身患重疾之后,整个家庭的的生活品质严重下降。”冯曌美说。

  不能忽略家长是保障的根本
  “现在很多家长保险意识很强,从小宝宝刚刚来到妈妈的肚子里就开始给宝宝谋划保险,这种保险意识很好,但是家长才是宝宝幸福的根源,因此从保险的角度,我们主张,家长应先给自己投保。”中意人寿四川省分公司的专业人士表示。
  王先生在绵阳从事木材砍伐业,是一位一般的行政人员,2014年4月10日,被保险人王先生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被确诊为患“慢性髓样白血病”,身患重疾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担。经治疗出院后王先生便向中意人寿索赔重疾保险金,审核通过后,获得赔付重疾保险金合计16.72万元。
  据了解,王先生于2012年3月2日在中意人寿为自己购买10万保额的“中意年年安康重大疾病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10万保额的“年年安康疾病保险”,同时还购买了中意人寿“阳光相伴综合保障计划”(中意阳光相伴定期寿险30万保额附加“中意附加阳光相伴重大疾病保险”6万保额)。按照一般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原则为约定赔付,尤其王先生购买的产品,均为约定赔付,即不管有无社保,不管实际发生了多少治疗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根据合同约定好的金额进行赔付。如本合同两款重疾保险所约定,王先生最终获得了16万余元的重疾赔付,这对王先生的治疗和家庭的生活提供了极大帮助。

  慧择提示:为自己提前购买一份重疾险就是对自己的一份保障,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但是却可以让人们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