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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试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5:19

  【摘要】为进一步解决因年老和疾病导致失能的困难群体的医疗照护问题,近日,吉林省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那么此次试点包括哪些内容?又有什么意义呢?

  30日,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暨长春市试点正式启动。预计长春市2015年享受医疗照护保险的总人数将达到10万人次,将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25亿元。

  据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参保人群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不再重新界定;缴费方面,企业和个人均不再另行缴费。

  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两方面重点。一是长期失能,入住定点养老或护理医疗照护机构接受长期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符合规定的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90%、80%。 二是短期失能,入住定点的医院医疗照护机构接受短期医疗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按照本人参保类别和入住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适度补偿。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疾病和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入住医院或养老机构接受长期或短期的康复和护理时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

  慧择提示:近日,吉林省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这标志着吉林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