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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2015年一季度各项监管工作要有序推进

更新时间:2017-08-26 08:09
  【摘要】为顺应“新国十条”“新省九条”的政策要求,广东保监局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2015年一季度各项监管重点工作,并且将其落到实处。

  大力推动“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的政策落地。 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省九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全行业深入学习“新省九条”,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联合省金融办举办“新省九条”专题论坛。结合贯彻落实“新省九条”,在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大病保险、健康和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巨灾保险、服务小微企业、参与自贸区建设、行业协会改革等方面完善工作思路。推动各地市出台有力政策措施。例如,广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类保险机构达到100家,重点突出运用保险机制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民生保障,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东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将保险业建设成为东莞市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实现“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阳江、佛山、珠海、惠州、清远、云浮、肇庆等多个地市也制定了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将保险业作为服务两个现代化、支撑地方经济社会提质增效升级的有效手段。

  加大市场培育力度。继续大力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广东设立保险法人机构,鼓励发展各类专业保险公司。近日,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共同出资筹建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标志着我省保险法人机构设立取得新突破。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批筹,是落实保监会与省政府合作备忘录的重点工作,是完善我省保险市场体系、建设金融强省的有力举措。该公司作为我国首家装备制造业的专业保险公司,将更好地服务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同时,该公司拟注册在广东自贸区内(珠海横琴),有利于保险业发挥功能作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此外,一季度,辖区新增中心支公司14家,新增支公司20家,其中珠海横琴新增支公司2家,进一步丰富了保险市场主体。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根据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完成定人定岗定责和工作衔接,统筹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二是继续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指导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人身险个人客户投保录音录像工作指引(试行)》,自2015 年5月1日起在投保人年龄超过60 周岁的客户中实行,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误导问题。制定《人身险销售误导类消费投诉处理标准化流程》和《理赔违规类消费投诉件调查工作指引》,提高投诉办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人员手册,细化投诉处理工作要求。督促公司落实总经理接待日制度。修订12378接话指引和管理制度。完善保险消费投诉信息披露机制。

  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创新。一是积极参与广东自贸区建设。多次前往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地开展调研,认真研究保险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在机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改革、跨境业务合作、重点领域创新等方面形成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保监会政策支持,目前保监会已同意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政策措施。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广东省金融办正牵头拟定《广东省农业“政银保”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将“政银保”小额贷款模式向全省推广。江门市率先成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建立科学高效的借款企业资信调查和逾期贷款追偿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服务,贷款成本比一般民间融资成本低30%以上。广州、佛山、中山等地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巨灾保险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初步制定《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政府将巨灾保险纳入今年预算。三是推动监管创新。制定行政许可改革方案,探索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与中国保信公司的合作备忘录,中介云平台、反欺诈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保险市场监管。一是将防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保监会要求,开展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摸清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完善长效机制。开展2015年人身保险业满期给付与退保摸查,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加强对银邮渠道应对风险工作的督查,加强对网销理财、高现金价值等重点业务的监管。组织开展中介“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内部管控。通过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发布集资诈骗、诉讼黄牛团伙欺诈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积极指导行业应对惠东“2.5”火灾等灾害事故,对苗头性的突发风险事件迅速反应,果断决策,妥善处置。二是确保保险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加强财产险费用监测和分类监管,完善自律方式方法,稳定市场秩序。加强大病保险监管,系统评估广东大病保险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及时掌握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大病保险运作。实施人身险机构经营评价办法,并发布评价结果。继续推进中介清理整顿,完成第二阶段整顿秩序工作,开展第三阶段深化改革工作。抓住反欺诈信息平台试点的机遇,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保险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

  下一步,广东保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加大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推动广东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再上新台阶。

  慧择提示:贯彻“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广东保监局从市场、保险消费者、改革创新以及市场监管等几个角度从发,切实推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