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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

更新时间:2017-08-24 20:17

        为了能让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按时足额的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昨天(19),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决定从10月1号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全省的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基数和比例、养老保险待遇政策。

        实行省级统筹后,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辖市不再分别实施各自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参保单位统一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个人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的缴费比例,仍按以前标准不变。

        实施省级统筹,统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可以使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公平享受养老保险权益,为参保职工在更大范围合理流动创造条件,为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另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调三年之后,明年起还要再调三年,而且调整幅度将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