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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要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创新

更新时间:2015-06-02 10:16
  【摘要】在当今的社会,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能只走老路子,创新很重要,保险行业也是一样,而保监会也鼓励保险行业对于保险产品的创新。

  创新才是新世界中唯一的生存法则。创新,通过创新走出一条既符合保险客观规律,又符合自身实际的行业发展道路。保险行业迅速快速成长,随着国家去年8月新国十条的发布,保险受到了国家的大力推动,保险行业告别野蛮成长。为了加快保险业的发展,新国十条明确规定,到2020年,我国将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深度达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使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想要实现2020计划,各大保险公司也在寻找自己的市场,然而创新之路并不好走。保险业的每一次改革创新,都会推动行业向前迈进一大步。保险公司在推出自己个性化产品时,首先必须牢牢把握原则和方向,突出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市场竞争对经营绩效的约束作用。其次创新产品不能带有投机性,投机只能吸引眼球,不能带动产业健康稳定地发展。目前,保险保障的是潜在存在的风险,投机风险是不能给予保障。

  国家鼓励保险创新,前提很明确,比如在自然灾害管理、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等问题上,希望通过保险公司可以进行产品创新,借力保险解决目前存在的困境问题。创新并非纸上谈兵,而要真正为民所想,帮助市民解决难题。

  保险的精神实质是风险管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我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均不属于保险保障范畴。“贴条险”实质上是减少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是一种不良的服务形式,也是一种不良的营销方式,与保险精神不符。

  保监会鼓励“互联网+”与保险结合的创新,但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开发或销售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产品。

  慧择提示:保险产品的创新很重要,它可以很好的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保险相结合,但是却不能误导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识,尤其是那些带“险”字的产品,更应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