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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下月启动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6 17:23
  【摘要】失能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政府十分重视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据调查得知,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长春市将启动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出台背景:去年我市9万人需照护
  截至2014年底,长春市户籍人口为754.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4%。长春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失能老人的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突出问题。2014年,我市医保参保人员中因病需要一级医疗护理的有近9万人,且主要集中在省级医疗机构。目前的“4-2-1”家庭结构,已经越来越难以解决因病造成的短期失能人员的照护问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急需社会化的照护体系来解决。

  覆盖对象:城镇职工、居民均能享受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相关待遇。未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应按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短期失能参保职工平均补偿比例为80%
  照护保险有别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失能人员中参保职工补偿比例为90%,参保居民补偿比例为80%。因病短期失能人员根据入住的医疗机构级别,参保职工平均补偿比例为80%、参保居民平均补偿比例为70%。保障项目主要包括护工劳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日用品费、养老机构床位费、舒缓疗护费等。

  预期效果:交费3600元 服务享全年
  目前,我市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全年费用约4万元,通过照护保险补偿,参保职工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左右,参保居民只需承担7200元左右,就能享受全年照护服务。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实施照护保险后,失能人员平均床日费在100元左右,而同期医保住院平均床日费近1000元,是照护保险床日费的10倍。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设立将彻底解决失能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同时,将失能人员引导到养老和护理机构,不仅将减轻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还可提升医疗机构床位周转率,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

  慧择提示:截至目前,长春市共有9万人需照护,给其家庭带来较大的影响。为此,长春市将于5月1日起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参保职工一年交3600元就能享受全年照护服务。这一举措能为城镇职工、居民带来更加完善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