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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应符合六大条件

更新时间:2015-05-18 10:33

  【摘要】保险公司经营业务具有负债性、保障性和广泛性的特征。一旦经营不善,损害的主要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政府提出了资本保证金。据报道,目前,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应符合六大条件。

  保险公司应当选择两家(含)以上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存放银行应符合六大条件。其中之一是与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即资本金不能放在“自家”银行。

  昨日,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保护投保人利益,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选择两家(含)以上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的存放银行。存放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上年末净资产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与本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同时,保险公司应将资本保证金存放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住所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省会城市的指定银行;保险公司应当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存放资本保证金; 保险公司可以以下形式存放资本保证金: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形式。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保监会强调,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或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外,保险公司不得动用资本保证金;在存放期限内,保险公司不得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资本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质押融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存、处置资本保证金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进行处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其中提出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应符合六大条件。同时,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