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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提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5 23:15
  【摘要】近日,中山市召开工作会议,并对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据调查显示,中山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提高到13%。以下是小编为您介绍的详细内容。

  今年5月1日起,中山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提高到13%。3月25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市人社局局长洪焰在今年工作安排中提到,要充分发挥社保托底作用。

  如何发挥托底作用?市人社局今年将做几项工作。其中一项是按省的要求调整社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1960元提高到2408元;今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提至13%。养老保险并轨后续工作也将开展,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改革也将继续稳妥推进。医疗生育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包括扩大特定病种医保支付范围。《中山市生育保险办法》也将在年内出台。此外,今年医疗保险异地联网省内医院有望从23家扩大至28家,实现省平台的即时联网结算。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中山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达919.07万人次,历年基金结余超过258亿元,参保人累计持有社保卡393万张,持卡率达95%以上。

  慧择提示:中山市将于今年5月起提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另外,中山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医疗生育保障水平,进而满足广大职工的多种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