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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警助力阳光产险推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

更新时间:2017-08-25 15:05
  【摘要】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各保险公司开始探索相关保险项目。据悉,近日阳光产险联合宁波交警推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

  3月19日,由阳光产险宁波分公司和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江东大队联合推出的“人伤车险阳光垫付”项目签约仪式成功举行。

  据了解,“人伤车险阳光垫付”有三大特点:一是阳光保险商业险医疗及抢救费用进行主动预付,为伤者赢得抢救时机,化解当事双方矛盾,彰显人文关怀。二是赔付速度快,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就能到账,特殊情况则只要1个工作日。三是赔付额度高,目前初定的垫付标准是医药费用和死亡赔偿金的限额均为11万元。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培红表示:“‘人伤车险阳光垫付’开创了宁波市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在人伤车险预付合作上的先河,为有效缓解理赔难、减少交通事故诉讼纠纷提供了新途径、新方法,下一步,将向整个保险行业推广此法。”

  “这项机制是全市首创的,如果试点成功,下一步将全市推广,并且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王兴云在会上表示。

  “新国十条”发布后,阳光产险宁波分公司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大胆创新,积极行动,在保险理赔难中寻找新解法,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主动为广大消费者赢取实惠,为弱势伤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充分履行了社会责任,也彰显了阳光的大爱精神。

  慧择提示:阳光产险宁波分公司与宁波交警联合推出的“人伤车险阳光垫付”项目具有赔付额度高、赔付速度快以及主动预付的特点,能很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因此受到消费者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