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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要求先看合同再签保单

更新时间:2009-10-16 08:36

  新《保险法》要求先看合同再签保单

  过去,投保人只有在签署投保意向书,并交纳首期保费后才能看到真正的保单。但新《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对合同应当履行全部说明义务,在向投保人提供保单的同时应附上格式合同,且对免责条款应作出足够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与此同时,依据公平原则,新《保险法》还规定,在合同中有免除保险公司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条款,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被视为无效。

  此外,中国保监会规定,十一后消费者投保一年期以上个人人身险时,还要签署一份《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据悉,该提示书主要对保险产品类型和特性做了明确界定和区分,并提示了投保风险,同时对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进行了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