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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5-04-29 09:04

  【摘要】为了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宿松县政府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那么该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日前,安徽省宿松县政府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了系列调整。

  此次调整,个人最高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3000元。实行缴费梯度补贴,补贴标准由30元调整为30-60元,鼓励参保对象按高档次缴费。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并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死亡的,按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的责任,对加强基金管理、转移接续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贯彻,该县通过网站、报刊、宣传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政策知晓率,增强了政策认同感。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宿松县政府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不仅提高了个人最高缴费档次,还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