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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登记制度管理通知发布

更新时间:2015-04-28 08:44
  【摘要】一直以来,我国都在探索再保险市场的相关发展机制,并于近日推出了再保险登记制度。据调查得知,再保险登记制度给境外机构戴上紧箍。

  3月12日,保监会在其官网正式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实施再保险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建立再保险登记制度等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传递。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蓬勃发展,再保险市场也发展迅速,分保规模持续扩大,再保险形式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离岸再保险人和经纪人被中国这一高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吸引,积极参与中国的再保险业务。同时,我国直接保险公司也逐渐将再保险作为拓展业务的新渠道,积极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

  然而,全球再保险人和经纪人其地域分布广、数量众多、信息不透明等特点,特别是未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离岸保险机构长期游离于保监会的监管之外,造成我国保险公司仅凭借自身力量获取再保险交易对手偿付能力、财务状况、资信水平等关键信息非常困难,从而导致再保险资产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为适应保险业高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再保险人和经纪人的监管已是当务之急。

  据悉,《通知》通过建立再保险登记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信用风险,提高我国再保险资产安全水平,防范国际金融风险通过再保险传递。

  据了解,《通知》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登记管理、审核标准、登记内容、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尤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登记信息的更新频率和重大事项的及时披露要求,以便我国保险公司及时掌握交易对手信息。并采取有效清单和黑名单管理模式。经再保险登记系统审核后,符合资质标准的机构将自动进入有效清单,供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务时选择;对于故意隐瞒信息或者故意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从有效清单剔除,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中国市场再保险业务,以此加强再保险市场的诚信建设。

  慧择提示:再保险登记制度有助于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完善再保险专业化监管体系,也能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就目前来看,再保险登记制度能推动我国保险业适应新形势,却给境外机构戴上了一些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