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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5年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5-03-12 13:15

  【摘要】为了推动贵州省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近日,贵州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贵州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贵州省2015年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贵州省政府近日结合实际,提出关于加快贵州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1600元/人;全省保费规模、保险业资产总额在全国的位次与贵州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总体一致。

  意见提出,吸引各类资本参股或设立总部在贵州的保险法人机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贵州省地方性保险法人机构或自保公司,力争2017年前在贵州省设立1家财产险或1家人身险法人机构。把引进保险机构摆在“引金入黔”工程的突出位置,积极吸引中资、外资保险公司在贵州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各保险公司向市(州)、县(市、区、特区)延伸设立分支机构。力争2020年末,全省保险公司经营主体达到50家以上、每个市(州)20家以上、每个县(市、区、特区)8家以上。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养老之外的保险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全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开展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保障需求。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兴办医疗、体检、护理、健康护理培训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参与贵州省公立医院改制。争取将贵阳市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早期试点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家庭、失独家庭等提供养老保障。引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贵州省投资设立养老社区,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水稻茶叶”保险 “小麦玉米”也行
  意见要求用足用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各市(州)要将农业保费地方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引导更多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参保。2017年底10个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在贵州省力争达到“愿保尽保”。适时将水稻、茶叶“基本保险+补充保险”模式扩展到小麦、玉米等其他品种。大力发展森林保险,实现全省公益林应保尽保。扩大烤烟保险覆盖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薏仁米、火龙果、蔬菜、中药材、大鲵、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通过设立贵州省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争取中央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对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时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探索开展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完善农产品目标价格调控机制。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贵州省2015年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另外,意见要求,到2020年,贵州省保险公司经营主体力争达到50家以上,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