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迟迟未推出。不过随着金融改革的全面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表示:“2014年12月30日,《
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条例内容是赞成和支持的。征求意见期间,金融市场运行平稳,金融机构经营秩序正常,没有出现存款异常波动及流动性困难事件,也没有发生"存款搬家"的情况,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的变化幅度均在正常范围之内。预计下一步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之后,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会付诸实施。”
据报道,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表示,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到了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风险偏好变化与信用风险爆发的几率增加,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就此表示,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将以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表述演变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意味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实施呼之欲出。
接受媒体人采访的有关代表、委员还认为,存款保险对中小银行更为有利,能够大大增强小型银行的信用,为小型银行创造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小型银行普遍反映,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有利于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为其营造一个稳健经营的环境。
今年1月,为回应社会各界对金融改革的关切,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并就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介绍。潘功胜表示,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一方面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也充分吸收了国际上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主要经济体对存款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在核心要素方面,需实行强制保险,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存款保险制度。
对于赔付限额,潘功胜指出,赔付的限额现在设定为50万元,这一方面考虑到要为绝大多数存款人提供保障,维持绝大多数存款人的信心,另一方面则考虑到防止道德风险,既包括存款机构的道德风险,也包括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在费率的设计上,实行低费率,且该费率在所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也是比较低的。在开局起步的时候,实行单一费率,所有存款机构的费率是相同的,但未来会过渡到差别费率,根据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水平,对不同的存款机构执行不同的费率水平。
此外,存款保险基金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存款保险基金缴费的主体是所有存款金融机构,在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上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来合理界定投资范围。吸取了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存款保险制度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的经验和教训,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赋予了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的一些职能。同时,我国的存款保险是以基金的方式起步,减少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效率,确保制度的平稳运行。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是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相信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能够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信心。同时,加强存款保险制度也是强化我国金融安全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也有助于强化市场激励和约束,推动和促进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潘功胜表示。
慧择提示:在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其中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据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是以基金的方式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