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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01:45
  【摘要】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国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满足条件的参保人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杭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呢?

  杭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

  (一)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三)生育医疗费用;

  (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定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划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杭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在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时,参保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满足一定的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