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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04:04
  【摘要】众所周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广,目前我国各省市社保参保范围均在持续扩大。据了解,新沂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余万人。

  新沂市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参保人员涵盖企事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学生等全体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到50余万人。

  医疗保险政策不断完善。推行付费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由按时结算、均值结算、调整为总额控制、总额预付的结算办法,有效控制医疗总额,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实施缴费年限制度。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保障了参保职工退休后合法权益和医疗待遇。调整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7调整为2+9,大大提高了医保抗风险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调整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实施起付标准制,起付标准(400元)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实施门诊特种病管理制度,待遇按住院待遇执行,由统筹基金支付,并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取消普通转外就医门诊报销制度。

  社保待遇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由2013年底的人均1599.6元调整到人均1815.7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自去年1月1日起调整至每人每月9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水平也都得到了提高。

  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去年新沂市承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示范点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93号令要求,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去年新增大学城征地项目涉及的165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从而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

  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各项基金监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四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初步构建了以现场监督为主导、网上监管为常态、举报监督为辅助的立体监管格局,提升了参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

  金保工程有序推进。2013年实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五险合一数据统一管理,完成新软件上线,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做好准备。2014年上半年完成新安、北沟、双塘、草桥、港头、瓦窑六个镇网络铺设工作,社保卡发放管理办公室已经成立,目前正在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近期准备发卡。

  经办服务环境不断改善。紧紧围绕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服务功能标准化的目标,加强对就业、社保服务大厅的标准化设计和科学升级改造,实现就业、社保服务科学化、数字化;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及考核奖励制度,加强对窗口人员考核,通过软件与硬件的“双提升”,实现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和标准化。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新沂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50余万人。与此同时,新沂市社保待遇也稳步提高,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