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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更新时间:2017-08-25 03:14

  【摘要】为了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近日,湖北省发布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那么该新《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新《办法》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办法》的适用范围从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新《办法》坚持预防、救治、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医疗与康复并重,实行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在保障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前的工伤预防、事后的康复治疗,使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湖北省人社厅总会计师高忻介绍,新《办法》实施后,工伤死亡的赔付将由53万元增加到55万至58万之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新《办法》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工作应当坚持预防、救治、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伤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