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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三举措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更新时间:2017-08-27 18:18

  【摘要】当前,我国仍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这引发了矛盾纠纷,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日,辽宁保监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呢?

  辽宁保监局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一是省、市、县三级政府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对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二是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救助基金进行管理,并依法对其实施监督。三是明确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更好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辽宁保监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聘请专业机构对救助基金进行管理以及明确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