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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

更新时间:2015-02-12 11:32

  【摘要】为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点项目带动就业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那么该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人社厅联合出台《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自此,该省凡县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政府投资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将增加就业岗位情况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

  《意见》规定,政府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时,将增加岗位和岗位质量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人社部门对项目吸纳就业能力进行评估并提供就业服务,发改部门将就业评估情况作为立项审批或项目备案的重要参考。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就业评估结果,引导为教育培训和劳动者择业。

  《意见》要求,在新增投资、新上项目时,各级投资和项目主管部门及人社、教育等部门根据项目招工数量和技能需求,共同做好用工信息发布、组织招聘、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为重点项目提供招工、培训、鉴定“一条龙”服务,提供培训补贴、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湖北省出台《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联动机制。《意见》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及时收集重点项目岗位信息,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主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