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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摔断手获赔两万 索赔40万未获支持

更新时间:2017-08-26 09:18

  市民梁女士外出旅游,在酒店滑倒摔断手,向旅行社索赔40多万元。广州市中院近日终审此案,认为梁女士要自负八成责任,最后拿到的赔偿只有两万多元。

  梁女士2007年3月跟团到云南旅游,在酒店客房洗完澡后,穿着纸拖鞋在卫生间摔倒,导致左臂骨折,花了6万多元医疗费,酒店事后赔了2000元。
 
  梁小姐说,卫生间地面是瓷砖,只有一小块防滑胶板,很不安全。梁女士将旅行社告上法院,索赔各类费用40多万元。

  法院终审指出,酒店已经备有防滑胶板,梁女士又是成年人,应该负主要责任。法院也承认旅行社提供服务有瑕疵,负两成责任。法院终审判旅行社支付赔偿金两万多元,另外,判旅行社退回700多元,约等于一半的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