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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提出明确要求

更新时间:2015-02-11 11:33
  【摘要】当今时代,人们的理财需求逐渐多元化,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在此情况下,保险行业开始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据调查得知,保监会发文规定,营销员不得私自跨界卖金融产品

  随着公众多元化理财需求的发展,以及综合金融的发展,个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很多消费者很难甄别这些产品是否合规,因此,北京保监局近日提醒,经保险销售人员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时需三思而行。

  有些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除了销售保险产品,还出现基金、信托、P2P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产品。销售的资产并没有进入保险公司,而是流向各种高风险的理财市场,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对此,保监会曾于去年11月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对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提出明确要求。例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时,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北京保监局提醒,保险消费者面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其他金融产品销售时,应该理性对待,仔细甄别。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现如今保险营销员销售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较多的风险,为此,保监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提出明确要求。另外,消费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也应该理性对待,仔细甄别营销员身份、产品的详细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