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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22:29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育保险在女性生育保障方面的作用逐渐增强,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在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生育津贴包括其中,但是,生育津贴是什么呢?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现就武汉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职工参保缴费时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二、关于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时间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以及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98天。
  三、关于护理假津贴
  用人单位连续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可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作为申领必要条件。
  四、关于生育就医
  怀孕职工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后,应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首次产检;需要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行就医。
  五、关于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生育津贴是生育女性职工在离开岗位后,享受到的生活费用。此外,本文还介绍了生育津贴相关政策,供广大参保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