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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津版“新国十条”

更新时间:2015-04-01 13:20

  【摘要】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保险业“新国十条”)。为了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津版“新国十条”

  天津市政府周一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津版“新国十条”--《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本市现代保险服务业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到2020年,本市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保险“津十条”要求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推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业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各种责任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模式,推动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大力引导医疗责任保险深入发展,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纳入统保范围。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模式。鼓励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电梯安全、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责任保险试点。

  “津十条”提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利用保险工具有效分散风险。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构建符合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服务本市科技“小巨人”计划,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试点。

  “津十条”还提出,探索建立以财政支持为保障,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机制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根据天津市地质、水文、气候等特点,探索开发巨灾指数保险,对本市可能遭受的破坏性地震、洪水、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化解政府在灾后救助、公共基础设施重建中的财政风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津版“新国十条”。“津十条”不仅把民生保障放在突出位置,还在促进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融合方面极具天津特色,希望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