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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融社保卡可在12家银行办理

更新时间:2015-03-31 13:15
  【摘要】随着我国各项社会保险的实施,社保卡的使用人群也逐渐增多,使用范围逐渐扩大。据了解,深圳市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金融社保卡可在12家银行办理。

  深圳市人社局回应,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决定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金融功能。

  社保部门在换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参保人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完善,为实现国家对社会保障卡提出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做好准备,更大程度地方便市民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另外,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将社保卡中涉及个人缴费、支付的各项业务,集成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之中办理。具体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

  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对象包括各类从业人员、居民、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或单位可到12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办理,深圳市社保机构不再受理金融社会保障卡办理。

  12家合作银行包括:1、建行深圳市分行;2、工行深圳市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等12家银行。参保人或单位可到指定的12家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卡的申领、换卡、补卡及挂失等业务,参保人现持有的原社保IC卡和磁条卡仍可继续使用。

  深圳市人社局回应: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不改变其社会保障和金融服务各自的属性,而是两种功能的有机结合。虽然金融社保卡集成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但二者信息管理独立,因此不存在社保信息或金融账户信息泄露的问题。

  慧择提示:目前,深圳市金融社保卡已经开始接受申办。在进行办理时,参保人可以在12家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功能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