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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实施取得良好成绩

更新时间:2017-08-25 10:56
  【摘要】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面,山西省不断采取各种积极措施,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险的实施。截至2014年底,山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实施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

  1月30日,从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全省11市全部实现城镇医保跨市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已和海南省、天津市开展试点。

  山西省全面彻底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省各市参保人员在同一个市范围内看病,将不再需要提前申请,看完病付完自己应承担的医药费即可回家,医保报销的部分当场报销,不需要垫付。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已有5856人省内跨市就医,通过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报销1.03亿元医药费。

  为避免“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现象,目前,只要符合以下3种情况就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即:参保人员只要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安置(包括长期在异地工作和退休后异地居住者)手续、异地转诊手续、异地急诊备案手续,都可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实现直接结算。

  目前,山西省已和海南省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方便山西省退休赴琼居住人员,可在当地享受医保报销便利。同时,还和天津市就跨省异地就医进行了探索实践。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实施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目前山西省11市已经全部实现医保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此外,山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也彻底实现,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