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信托公司获QDII资格 紫金信托一年获三项资格
更新时间:2017-08-25 20:50
【摘要】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积极开拓新业务。目前,我国已经有多家信托公司取得QDII资格,差异化转型方向初显。
四家信托公司获QDII资格
2014年11月6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获准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资格。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是中融信托继取得股指期货业务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之后的又一项新业务资格。此次资格的获批为中融信托开启了海外市场投资的大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金融服务的链条。除中融之外,还有外贸信托、建信信托和兴业信托也在去年分别获得了该项资格。
外贸信托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金融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以及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高净值客户的全球性资产配置需求日趋强烈,同时境外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逐渐复苏回暖,受托境外理财市场呈现出广阔的增长空间和业务机遇。作为境外投资的有效工具,信托公司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可以为机构客户与高净值客户进行海外投资和资产配置,使国内投资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本投向、分散投资组合风险,并分享全球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
据了解,建信信托已从内设部门、业务制度、人员配置、信息系统、项目开发等方面着手,为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进行了周密准备,从而为大型优质企业客户、高净值个人投资者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海外投资和资产配置服务,切实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1家信托公司获批QDII资格,但额度比较小。外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总投资额度73.5亿美元,信托QDII仍在尝试阶段。
紫金信托一年获三项资格
相对于“洋气”的QDII业务资格,不少信托公司看准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业务潜力。2014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发了《关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批准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根据从信托公司网站统计的信息,有方正东亚、陆家嘴信托、山东信托和紫金信托等四家公司先后公告称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不过,与信托公司申请QDII业务的高调相比,信托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宣传可以说十分低调。根据中国货币网披露的信息,截止到去年年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信托公司数量已经达到56家,占全部69家信托公司的数量比重超过80%。相比2013年增加了10家(另有两家信托公司或已退出),分别是:苏州信托、金谷信托、中建投信托、新时代信托、陆家嘴信托、紫金信托、云南信托、粤财信托、厦门信托、山东信托、大业信托和五矿信托。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由于同业拆借属于信用拆借,金融机构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市场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核制。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获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是对市场信誉和自身综合实力的肯定。这对动态调节自有资金头寸、拓宽资金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紫金信托2014年获得了三项资格,除同业拆借业务资格外,还获得了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及用自有资金参与网下IPO申购资格。
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还有厦门信托和华鑫信托。据了解,根据当前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获得该资格的信托公司,需具备治理结构较完善,经营业绩较好,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等条件。
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信托业创新业务和业务转型的重点领域。资产证券化能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成一个资产池,并通过一定的结构重组与信用增级,发行以该资产或资产组合为支撑的证券。对发起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调整资产结构,降低利用传统债务融资的融资风险,以及降低融资成本。对于投资者而言,则获得了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扩大了投资规模,也较一般信托产品具有更强的流动性。
慧择提示:目前,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竞逐新业务资格。去年,建信信托、兴业信托等四家信托公司获得QDII资格,紫金信托一年获三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