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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达1322万人

更新时间:2017-08-25 16:39

  【摘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反映就业工作状况和落实国家劳动就业政策的重要指标,也是各省委、省政府考核各市州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据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达1322万人。

  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我国不仅超额完成了2014年初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的目标,还超过上一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的数量,创出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

  2014年,我国GDP增速7.4%,增速较前些年有所放缓。在此背景下,就业何以仍保持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认为,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稳增长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根本保障。经济增速没前些年那么高了,但是经济的总盘子也变大了。GDP每增长1个点所能实现的GDP增量增加,对就业的拉动能力也相应增强。经济产业结构更合理,第三产业增速更快,更好地带动了就业。

  第二,改革为就业增添活力,带动了创业就业。从去年年初开始,几乎每个月都有一项释放市场活力的改革举措问世。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干预,市场主体稳步增长。2014年前三季度,新登记注册企业264.8万户,同比增长52%,创造了一大批就业岗位。

  第三,积极就业政策发挥更多作用。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就业特定人群,国家出台多份高含金量的促进就业文件,给劳动者吃了定心丸。

  新增就业继续增加,是否意味着经济下行对就业没什么影响?莫荣表示,经济放缓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是存在的,有必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其一,新增就业虽然在增加,但城镇净增就业已连续数年小幅下降。净增就业指标在2010年达到峰值1365万人,此后逐年下降到2013年的1138万人,2014年又降至1070万人。

  其二,城镇新增就业规模虽持续增长,但同比增幅也在缩小,从2010年的5.99%下降到2013年的3.48%,2014年较2013年仅增加了12万人,增幅不到1%。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就业不能有丝毫放松。今后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释放经济活力、社会活力,注重稳增长和促就业的良性互动,通过转型升级、发展第三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培育更多技术密集型岗位、智力密集型岗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达1322万人,创出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但城镇净增就业已连续数年小幅下降。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增长,可为就业增添活力,有利于带动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