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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连续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3-09 10:35

  【摘要】为了给参保人员更好的养老保障,政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据报道,截至目前,江西省已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媒体人13日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8万人,大病保险覆盖率达到90%,全面实现省内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7个设区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8万人
  据江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滇鸣介绍,2014年,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83.2万人、1488.9万人、271万人、445.1万人和240.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8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许多特困人员在参保之后因“缴不起费”出现“断保”的问题,江西在全省实施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帮助中断缴费的困难人员向银行贷款续保缴费,以养老金还贷。目前,这项制度惠及江西省约8.9万名接近退休年龄并且生活困难的“4050”参保人员。

  连续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从2014年1月1日起,按人均月增加176元的标准,江西省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了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等群体的生活补助标准和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9万元;142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医保政策得到落实。
  江西还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城镇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特药谈判机制,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等5种治疗癌症的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解决重特大疾病高额医药费用问题,大病保险覆盖率达到90%;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和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1-6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60-175元不等;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区域类别,各类区域标准平均增幅达13%。

  7个设区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
  在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方面,刘滇鸣介绍,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在新余、鹰潭市试点上线运行,医保监控系统和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启动,劳动关系“三位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顺利完成。
  2014年江西省全面实现省内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7个设区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全省217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直发,直发率达98%。全年新增生产社保卡603万张,累计生产发放2412万张,完成国家“十二五”目标任务的94.5%,已有182万参保人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51万余人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保费。组织开发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e图”和就业创业微信平台,求职者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就业创业信息。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截至目前,江西省已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98万人。此外,在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方面,江西省7个设区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