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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分局召开统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5-03-09 08:59

  【摘要】为了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近日,塘厦社保分局召开贯彻落实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工作会议。那么该会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1月12日下午,塘厦社保分局在分局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工作会议,社保分局、财政分局、镇农林水务局、各商会及社区分管社保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叶金桃副局长主持。

  会上,叶金桃副局长传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2015年1月起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13%;个人缴费费率维持8%,单位缴费部分(市财政、镇财政、社区)的分担比例从2015年1月起由原来的3:3:4调整为4:4:2。叶金桃副局长结合我塘厦镇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财政分局、镇农林水务局的代表也结合部门工作作了讲话,积极协调工作。社区与会代表表示前期规范工作措施到位,进展顺利,为缴费基数调整及规范个人缴费检查验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社区将按要求迅速落实下一步工作。各商会表示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做好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接下来,塘厦社保分局将主动牵头,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商会、社区的工作沟通,做好新政策的公告宣传,加强工作引导和监督,贯彻落实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工作。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月12日下午,塘厦社保分局召开贯彻落实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工作会议。通过此次会议,全体职工人员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