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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去年包头保险业十大理赔案例

更新时间:2017-08-28 08:27
  【摘要】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投保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各种保险理赔案例频频发生。那么,下文将详细介绍2014包头保险业十大理赔案例,供大家参考。

  暴雨致建筑工程受损获赔70多万
  某单位在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1.35亿元,保险责任期为一年,共计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30余万元。
  2014年7月8日,一场暴雨导致被保险人建筑工程项目受损。人保财险接到报案后,经过认真审核,认定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共计向被保险人赔付72.34万元,该案于2014年10月30日结案。保险赔付对企业及时恢复生产起到了助推作用。

  意外身亡获赔36万身故金
  被保险人孟某,男性,于2007年3月29日投保平安鸿盛,年交保费1326元,2009年投保平安智盈人生、智盈重疾、无忧意外、无忧意外医疗,年交保费6000元,年度合计缴纳保费7326元。
  2014年6月28日,被保险人被吊车臂砸伤后,医治无效意外身故。7月1日,平安人寿包头中心支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经核实被保人意外死亡情况属实,随即协助客户收集材料申请理赔,并于8月7日结案,赔付客户意外身故理赔款36万元。对大众来说,保险不是万能的,但意外发生之时,保险也为普通家庭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交通肇事“闪赔”48小时结案
  2014年3月17日下午,驾驶员田某驾车在钢铁大街八一公园附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现场造成行人一死一伤,三车受损,该肇事车辆在阳光财险承保交强险。
  阳光财险对该案件特事特办,第一时间确定赔付方案。于19日下午16时,将该案件交强险的12.2万元预付赔款打到交警队指定账户上,用于死伤者的善后及医疗救助。对普通人而言,保险不可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在事发后却可以帮助当事人尽快善后。

  投保团体意外险死亡获赔25万
  被保险人邢某为男性,2012年在中国人寿投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10月,被保险人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触电身亡,中国人寿包头分公司接到客户单位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并协助受益人准备索赔资料。
  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情况属实,2014年1月中国人寿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5万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转移了风险,也使员工及其家庭多了一份保障。

  获赔专家医疗保险金11.7万
  被保险人孟某为男性,2009年投保人保健康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广版)个人医疗保险。2012年初因肝硬化入院治疗,共花费6.7万元,新农合报销3.1万元。
  人保健康在接到客户报案后,经调查核实,根据合同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2.5万元。2012年首次给付至今,被保险人因肝硬化又陆续住院10余次,通过正常缴纳保费,截至目前,人保健康包头中心支公司共给付医疗保险金11.7万元。守护专家医疗保险金的全新尝试,缓解了持续医疗费用给普通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大学生患重疾获赔保险金30万
  被保险人孙某为男性,大学生,于2012年12月23日由其母亲在太平人寿为其投保太平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于2014年4月被确诊为直肠癌,接到客户报案后,太平人寿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被保险人因患“直肠癌”于2014年4月开始往返于北京和包头治疗,同年5月9日,太平人寿包头中心支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30万元。保险金的及时赔付,给年轻的生命带来更多的希望。

  预付赔款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被保险人刘某在中华联合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50万及不计免赔险。2014年7月11日,贾某驾驶标的车行驶碰撞第三者自行车,造成第三方两人受伤。经交警队认定,标的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因伤者伤势较重,伤者家属向中华联合提出预付一部分款项用于治疗,中华联合包头中心支公司于8月4日及9月10日共向两名伤者预付医疗费15.6万元。不久,两名伤者治愈出院,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事宜,此案预计最终赔付60万元。而一笔提前支付的保险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恶化。

  交通肇事平安财险3日赔付
  2014年4月21日,王某某在东河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拘留。
  事发后,王某某家属四处筹钱,希望尽快赔偿死者家属,以便使王某某得到受害方的谅解。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预计需赔付死者家属55万元。王某某的车辆在平安财险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30万元,共计42万元。因赔偿款数额巨大,驾驶员家属多方筹措只凑得10万余元。平安财险了解到情况后,主动找到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并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3日内按保险限额共计42万赔付受害方。保险金的及时给付,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冲突。

  重疾身故获赔保险金30多万
  客户张某,1966年出生,2010年10月在新华人寿投保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附加08重疾,年缴保费合计6380元。
  被保险人于2014年2月10日在北京市友谊医院确诊为肝癌,同年03月31日经抢救无效身故。11月11日,家属来新华人寿包头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3天结案,重疾赔付10万元整,身故赔付20.44万元,合计赔付30.44万元。一份保险让一个失去亲人的家庭多了一份保障和慰籍。

  夜间交通肇事保险及时赔付
  被保险人郝某于2014年6月在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同年9月1日,郝某驾车在东河区G6高速与宝马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接到报案后,大地保险公司查勘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而交警认定标的车负全部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定损员与双方车主多次沟通协商车辆维修事宜,加快了理赔速度。根据保险条款及交警认定责任,案件于2014年10月17日结案,赔款共计14.09万元,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车辆保险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了及时的帮助。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去年暴雨致包头建筑工程受损获赔70多万,而且大学生患重疾获赔保险金30万。此外中华联合助力预付赔款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从而进一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