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江西完成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05:34
  【摘要】针对医保缴费基数问题,江西省一直在探索相应的实施政策,进而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调查得知,近期江西直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据悉,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本人2014年工资总收入(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2014年新增在职人员由单位根据本人当年工资收入和发放月数,计算全年工资总收入,并以此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

  在职人员申报月缴费基数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月缴费基数11583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月缴费基数2317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退休人员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本人2014年12月退休费(包括按规定审批的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作为2015年月缴费基数申报,并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慧择提示:在12月17日之前,江西省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并规定,新增在职人员由单位根据本人当年工资收入和发放月数来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