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是为人们规避风险、提供经济补偿的重要工具,然而,近年来,一些不合法的销售行为却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下面小编就带您看看那些
保险销售“陷阱”。
银行违规展示保险宣传材料
2014年1月,有保险消费者投诉,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
保险产品宣传展板和摆台。
经核实,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宣传资料系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作为保险代理机构,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违规宣传材料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保监局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周某和闫某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
利用“VIP理财沙龙”夸大收益
调查发现,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的“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的专题讲座用语夸大,不符实际。
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使用了“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夸大产品收益。
无正当理由拒赔商业车险
2013年5月,张某(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经过临海市汛桥镇农商银行门口时,碰撞到停放的别克轿车,该重型专项作业车负全责。
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按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付车主柯某2000元,但拒赔了商业车险,拒赔理由是公司特种车保险免责条款规定“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证”,而张某无有效重型专项作业车操作证。同时,公司仅口头告知拒赔决定,未出具拒赔通知书。
找代理理赔小心制造假赔案
孔某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伤的车辆交汽车修理单位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并代办理赔。孔某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且造成续保保费上浮,向北京保监局投诉。
北京保监局检查发现,该修理单位在
被保险人孔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由该修理单位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虚假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车辆损失照片等理赔资料和虚假的事故双方联系方式。
最终,保险公司将本案赔款2073元支付至该修理单位账户。北京保监局对该代理理赔公司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可能面临银行违规展示保险宣传材料、险企利用“VIP理财沙龙”夸大收益、无正当理由拒赔商业车险以及制造假赔案等陷阱。为此,消费者应谨慎对待,避免这些陷阱,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