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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18:49
  【摘要】近年来,晋城市不断探索各项有效措施,积极完善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根据调查得知,近日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四统一”。

  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

  据悉,截至目前,晋城市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113.2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达26.4万人,养老金平均待遇水平最低达月人均90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晋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将不再分为城镇和农村,原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项制度统一后,按照相关政策,该市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慧择提示:晋城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此外,晋城市还针对不同的缴费人群进行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