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晋城市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5-02-25 10:32
  【摘要】随着各省市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各省市纷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晋城市还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

  据悉,截至目前,晋城市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113.2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达26.4万人,养老金平均待遇水平最低达月人均90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晋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将不再分为城镇和农村,原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项制度统一后,按照相关政策,该市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慧择提示:目前,晋城市正在全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四统一”,养老金平均待遇水平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