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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7亿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0

  【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7亿。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表明,近年来,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努力扩大覆盖范围,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为配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调研组,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从2014年5月开始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就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2013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2亿,领取养老金人数8040万。近年来,人社部门加大扩面力度,增强政策弹性,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组成(简称新农保)全面实施,快速推进。今年国务院决定整合实施城居保和新农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4年6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7亿。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启动实施了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3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参保人数分别为2.74亿、2.96亿、8.02亿。2014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320元。近年来,三项医保普遍建立了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一些地方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各地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费用结算。2013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4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3740万。一些地方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初步建立。2013年,全国城市低保对象2064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4.4%,农村低保对象538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近年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工作不断完善,探索建立包含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的综合性孤儿保障制度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些地方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城镇“三无”、农村五保残疾人的政府供养,协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能力建设。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截至2014年6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7亿。此外,2014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均320元,使得居民养老得到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