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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问题及解决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5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也不断增加。但是,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受到国家的重视。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低。以长沙市为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个档次,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享受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最低为15元,最高为每月60元,所以,在农村人口缴费满15年时,农村养老保险每月领取标准为每月75元到120元。这样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不能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无法让农村人口在老年时有个稳定可靠的收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也无法带动缴费的积极性,长沙市的缴费标准为五个档次,对应最低档次的财政补贴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区县财政对应增加5元补贴,补贴标准低,无法带动农村人口参保积极性。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尚未达到全覆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符合条件的人口都要参加,但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尚未达到全覆盖。政府的宣传途径不足,农村人口可能了解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但没有让农村人口充分了解到农村养老保险的优越性。每年的宣传可能就是在缴费时由村干部或者社会保障专干上门收缴时的只言片语,村民很少了解到农村养老保险中政府的补贴、农村养老保险的框架和运行模式以及对村民的好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也每年集中在一个月到两个月时间完成,对于那些在外经商和就业的人员可能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缴费。2013年,长沙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8.15%。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和账户管理工作有待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对于基金的监管应当有严格的程序。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村民分散在辖区内各个偏僻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能腾出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来收缴养老保险费,也不可能全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待遇。所以,各地的做法都是由村干部或者乡镇指定的社会保障专干等人收取养老保险费,由银行代办待遇发放。但在这个过程中,村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进一步加强收费的监管尤为重要。农村人口众多,而公安部门过得人口注销系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发放系统不能互访,导致死亡人口有时无法及时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给基金带来损失。

  二、解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对策
  1、提高立法层次,增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社会保险法》中虽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了相关规定,但该规定只是粗线条的规定,且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各自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样的制度导致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比率,应当提高立法层次,以法律层面来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法律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各地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的同时,也可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其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之间尚未实现有效的对接。农民工在外面打工,企业给农民工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回家后继续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之前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转换为农村养老保险,这是制度中的一个漏洞,需要指定相关的政策来完善转移措施。
  2、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农村养老保险是一个惠民的制度,真正实现惠民应当由政府强力推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层政府应当加大农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让村民了解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个流程,以及推行便民措施,让村名能充分享受到农村养老保险带来的便利和好处。
  3、加大财政的投入和补贴,有效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仅仅是企业和公务员之间存在双轨制,就连城镇职工和农村人口之间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农村人口众多,提高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大量的资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缩小城乡差距,所以,财政应当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最终能让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真正缩小城乡差距。
  4、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事关农村人口的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管理和运营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推卸的职责。所以,在管理基金的过程中,应当要从严监管,不但能保证基金不流失,还要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样才能让农村人口看到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红利。
  5、大力支持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虽然与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不是属于同一性质事业,但都是解决村民提供老有所养的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探索农村养老的新途径,推行规模化、专业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征求农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口的同意的前提下,将养老保险待遇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降低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农村养老保险的新途径,解决农村人口的后顾之忧。

  慧择提示:目前,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中,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参保率尚未达到全覆盖等问题开始暴露。为此,我国需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层次,加大财政的投入和补贴,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