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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审议《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更新时间:2017-08-26 16:22

  【摘要】近期,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意见支持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据报道,近日,中国平安审议《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今日中国平安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2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此次持股计划面向中国平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人员,购股资金来源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薪酬和业绩奖金额度。值得注意的是,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约8.51亿,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约8510万股。此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6年。

  持股计划还指出,此持股计划委托第三方管理。受托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资产管理资质的要求,为此持股计划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购买和持有中国平安股票。此外,此次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不少于12个月,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锁定期结束后基于中长业绩考核机制,挂钩业绩结果分年度、由计划持有人提出申请后归属至计划持有人。

  中国平安指出,指定此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实现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经营能动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2015年2月5日,中国平安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此次持股计划面向中国平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人员,目的是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