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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更新时间:2017-08-28 03:51
  【摘要】医保是为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医疗的重要举措,对参保人的健康有很大的帮助。为了让广大群众能更好地办理医保业务,江西直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据悉,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本人2014年工资总收入(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2014年新增在职人员由单位根据本人当年工资收入和发放月数,计算全年工资总收入,并以此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

  在职人员申报月缴费基数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月缴费基数11583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月缴费基数2317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退休人员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本人2014年12月退休费(包括按规定审批的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作为2015年月缴费基数申报,并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慧择提示:在12月17日之前,江西省开展了2015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医保缴费标准,但也相应地提高了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