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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5-02-06 14:37

    【摘要】为了进一步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近日,安徽省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系列政策。那么这些政策可以给参保人员带来哪些保障呢?

    媒体人17日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安徽省日前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系列政策,其中包括调整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系列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媒体人采访了解到,安徽省还对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作出规定,特别是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据悉,截至2014年11月底,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4.26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867.74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78.13亿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安徽省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系列政策,专业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系列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此外,安徽省还对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作出规定,特别是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