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临近年末,各保险公司又开始展开
网销保险的促销大战,各类高收益理财保险产品频频出现。在此情况下,
保监会明令禁止险企返现承诺收益,
网销保险平台或遭洗牌。
禁止忽悠
保监会在《征意稿》第八条中明确提出,“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其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下列内容:销售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该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
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为此,媒体人翻阅网络平台,发现“大忽悠”并不在少数。在淘宝保险频道,一款招商信诺的稳得利两全保险分红险以其硕大的字符标示着“累计预期收益率25%”,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据了解,这是一款兼具理财、意外保障、高额借贷三项功能的分红险。仔细研读产品说明后,媒体人发现,25%指的是5年期满后的累计收益率,而该产品同时承诺“期满,可获得11.7%保底收益”,除此之外,并没有收益不确定性的相关标注。而在该平台,诸如此类只宣传收益,不提风险的保险产品还很多。
不得返现、代收保费
一直以来,赠送保险、返还现金券等促销活动已成为线上线下保险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无序竞争也一度令监管部门大伤脑筋。对此,《征意稿》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事实上,不少消费者选择在网络平台购买保险,看中的就是返券优惠。一直在网上购买车险的济南蒋女士告诉媒体人,“双十二买的车险,赠送了上百元的集分宝,虽然不能兑现,但以后在网上购物缴费或还信用卡都可以用。”据了解,蒋女士口中的集分宝相当于有价证券,100个集分宝等于1元钱,可在淘宝购物、天猫购物、集分宝购物、缴水电费和通讯费以及信用卡还款时使用集分宝支付抵扣相应比例的现金。
媒体人发现,在淘宝保险频道,购买保险产品赠送集分宝的幅度并不小。在一款阳光产险的交强险、
商业险、车险优惠套餐宣传页面中显示,“最高返3000元集分宝”。如此大幅度的优惠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据导报媒体人粗略估算,仅在双十二当天该款产品交易量就高达近1500笔。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发布相关文件,在放开相关险种跨区域经营的同时,禁止违规承诺收益以及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并明确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并进行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