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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十省份已经全面推开

更新时间:2015-01-26 09:06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对老百姓医疗健康的保障力度,我国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我国所有省份都已经制定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控烟法制化建设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指出,目前所有的省份都已经制定了本区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北京等10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

  宋树立称,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原卫生部六部门一起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的通知》,目前所有的省份都已经制定了本区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北京等10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

  同时,卫计委做了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制度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是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工作机制,部分承办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时也承担了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工作,实现了基本医保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

  宋树立指出,到今年三季度,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373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各地进展也是不平衡的,试点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同时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负担仍然还是比较重的,而商业保险机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充分发挥,服务能力也有待提高。大病保险和基本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这样不同的保险制度编织的医疗保障网,还有待于进一步扎实、扎牢。

  宋树立称,下一步卫计委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系统梳理各地的工作进展成效和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加强对各地大病保险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力争在2015年要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衔接,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慧择提示:在国家的大力实施与推广下,我国十个省份已经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大病保险实施后,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患者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