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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中最多逗留90天的访友奥地利签证办理须知

更新时间:2009-02-20 11:20

    如果没有其他附注,持有申根签证有权在所有“申根国家”旅游。(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允许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

·负责使馆即主要旅行目的地的国家使馆;

·持有正式护照(外交和公务护照,普通因公护照)的申请人原则上向中国有关负责部门申请签证;

·签证申请须附有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方能被受理;

·签证申请须于出发前至少三周递交;

·奥地利大使馆受理签证申请的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09:15至11:30时。使馆有权邀请申请者本人面谈及在其返回中国后再次面谈。

所需材料:

  a)申请表,用打字机或者正楷完整如实填写并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b)一张护照近照;

  c)护照,签证到期后至少有效90天;

  d)经法院或公证处认证的责任担保函原件;

  e)邀请人的收入证明(比如最近二月的工资证明);

  f)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g)邀请人在奥地利主要居住地的户口纸复印件;

  h)往返旅行的旅行方式证明(机票订单);

  i)饭店预定证明;如果是私人访问:需要提供允许被邀请人临时下榻的房主的许可证明或房产证;

  j)足够支付在事故及生病情况卜的医疗费用和在可能情况下紧急返程的费用的旅游保险证明保险数额为每个申请人至少30,000欧元;如果保险不是在奥地利公司办理的,外国保险公司需要确认,在需要的情况下,奥地利的伙伴机构将直接向奥地利医疗机构等相关机构偿付,应出具保险单的原件和德文或英文翻译件;

  k)签证申请者请出具其已经去过西欧国家、北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证明,或者在中国拥有财产、工作及家属(妻子,未成年儿童),以表明肯定会离开申根国家;

  l)中国申请者:户口本原件(+全部页的复印件+附件);

  m)外国申请者:居住证明(+全部页的复印件+附件);

  n)雇主证明:职位,休假许可,地址,雇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公章,及包括签名者姓名、职位的签字,此公司文件需以原件形式提交。

    费用:根据计划入境次数和停留时间的不同,费用在10欧元至50欧元之间,费用可以根据当时汇率以人民币支付,当前人民币费用的表格贴在签证处前厅处,签证申表格及责任担保函表格可以在使馆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