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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署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6 13:02
  【摘要】近年来,蔬菜的种植面临较多风险,蔬菜价格也因众多的风险而跌宕起伏。在这种情况下,山东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保障菜农的利益。据调查获悉,近日山东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

  济南昨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物价局负责人董金文介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物价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厅等4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部署开展了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

  结合山东省实际,确定首批纳入财政补贴的试点品种包括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较多、价格波动明显的大陆蔬菜品种。三种蔬菜的目标价格保险分别为: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率10%,保险费110元/每亩,保险金额1100元/每亩;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率10%,保险费250元/每亩,保险金额2500元/每亩;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费率8%,保险费64元/每亩,保险金额800元/每亩。各品种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合同约定。

  据山东省物价局负责人董金文介绍,保险由投保农户自行承担20%,各级政府补贴80%。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目前,山东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开办此项业务的有人保、平安、太平洋、中华联合、安华、泰山、太平7家保险公司。各试点市(县)可根据服务质量、基层网点建设情况、赔付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当地的保险经办机构,并报山东省物价局备案。

  另外,为保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各级价格、农业、财政、金融、保监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将贴近农民生产经营实际,利用各类媒体深入解读、广泛宣传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相关知识和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实行参保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保险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金制度,提高巨灾风险补偿能力。各级政府可积极支持开办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发展商业型保险,在政府招投标业务上予以优先安排,扶持其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更好地推动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慧择提示:近日,山东省相关部门共同协作,部署开展了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并确定首批纳入财政补贴的试点品种包括大白菜、大蒜、马铃薯这三种风险性较大的蔬菜。这一举措能有效地为菜农降低各种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