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白银市三项大病救助项目 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

更新时间:2017-08-26 11:17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一定威胁,疾病发病率上升。尽管我国实施了多项医保报销政策,但部分困难群体就医依然困难。为此,白银市实行了三项大病救助项目

  近日,从白银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甘肃省实行的一站式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三项大病救助项目,有效缓解了白银市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白银市民政部门将落实好省政府一站式救助、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当做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这3件为民办实事任务。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力求做到准确、及时。据了解,大病救助项目一站式救助针对白银区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患者因病住院,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按照40%到60%的比例救助。对于城乡“三无”人员以及五保供养对象,在扣除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按照90%的比例救助。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则为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户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其他困难家庭中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老年性白内障、乳腺癌等26种重特大疾病患者。患者在定点医院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偿后,未超过规定救助标准的,由诊疗医院先行全额垫付;超过规定救助标准的,由诊疗医院先行垫付标准内部分,超出标准的费用由患者出院时自行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患者诊疗,只能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其他困难家庭。这类人群可以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按月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在扣除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医院费用个人负担仍然较重时,三个月之内可持医疗保险补助凭据向乡镇、街道提出大病医疗救助书面申请,填写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复印件,新农合或医疗保险报销凭据,经乡镇、街道民政所核实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病情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等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评审小组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民政所审核。

  慧择提示:今年以来,白银市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三项大病救助项目。在城乡困难群众就医方面,这三项大病救助项目有效缓解了就医难问题,为人们的医疗健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