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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保不再交费

更新时间:2015-01-20 11:25
  【摘要】太原近年来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为广大群众的看病医疗带来更多的保障。据悉,近日太原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新政策的内容。

  大病医保不再交费
  “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居民大病医保不用交费,直接享受报销待遇。”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表示,同时,从2015年起,太原市实施新的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40万元。这意味着,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保持7万元未变,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三类人员参保不交费但须登记
  “三类人员[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员)、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不用交费,并不意味着,连登记程序也免了。”孟繁龙介绍,具体办理时,工作人员发现,这三类人员有的并未登记,就要求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这个参保时间内,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学校,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进行参保登记,这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重复参保有害无益
  “在太原就业的人员以及他们的子女中,有的既参加太原的城镇居民医保,又参加老家的新农合。”孟繁龙针对具体操作中遇到的这种问题特别提醒,所有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其一,重复参保有害无益,重复参保不仅让参保人员交了两份医保费,也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交费均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造成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浪费。
  对于已经重复参保的人员,孟繁龙表示,无须注销新农合“账户”,只要不进行2015年度新农合参保交费,并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参加新农合的证明,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了。

  12月前出生的新生儿本年度参保
  对于新生儿参保,孟繁龙表示,这要区别对待。其中,2013年12月1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按照未成年人标准和程序参保交费,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办理。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须在2014年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包括两项:新生儿的免费参保登记,以及交2015年的医保费并登记,每个孩子每年交费40元。201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在下年度办理两项参保登记。

  慧择提示:太原城镇居民医保新政策规定,从今年起,居民大病医保不再需要居民个人交费。另外,该市三类人员参保不交费但须登记,12月前出生的新生儿可在本年度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