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位协调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4-11-29 09:01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它实际上是代替了政府对银行存款的隐性担保,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增加一道防线。据悉为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多部位将协调出台此项制度。
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为了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概率。“近年来,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敞口快速增加,不良贷款风险累积。部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经济下行周期发生挤兑事件的概率较高。存款保险制度能够防止单个银行危机通过‘羊群行为’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民生证券研究院院长管清友分析称。
另外,管清友还认为,目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众多。“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驱使国有银行肆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道德风险,而一旦形成银行危机,最终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否‘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唯一指标,弱化市场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货币政策独立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有必要推出。
接受媒体人采访的业内专家和监管层人士对目前是否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合适时间窗口依然存在争议。有来自监管层的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银行业的风险主要是表外业务资产包延伸出的资金期限错配风险,再就是一些不良贷款,但并未形成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目前已经出台了针对银行同业业务,以及包括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资产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出台意义不是太大。”
对于央行而言,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对微观机构的监管,不少国家监管和中央银行的职能已经分开了,货币政策和监管关系并没有那么紧密。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央行强调监管的目标。从中国来讲,分设了证券业监管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委员会、银行业监管委员会,与此同时央行也成立了金融稳定局,就是把金融稳定作为重要内容,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协调关系。”
有分析人士指出,结合前期预警、救助、对银行的并购重组等职能必定要求央行和银监会等多部门交叉合作,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宏观审慎监管。从1993年至今,存款保险制度多次被监管层提出但一直没能顺利推出,其根源就是各部委之间的协调与僵持,另外,包括《银行破产条例》、修改《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基础还没有跟上。“至于存款保险,应该不太可能由央行金融稳定局以基金的形式来做,而是会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前一段时间,央行和财政部之间在谁来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的问题上有争议。但如果是保险机构,保监会应不应该也有职责?最终必须由国务院敲定这件事。”上述知情人士说。
慧择提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为了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概率,但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一直面临阻碍。不过随着各部委之间的协调,存款保险制度将加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