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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15:52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许多保险公司都将赠送保险作为获取客户资源的一种新手段。不过,其中的一些违规行为及风险隐患开始浮出水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日,保监会《通知》下发。《通知》要求,对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通知》称,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对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此金额限制。

  人身保险公司对于所赠送人身保险对应的保费,根据会计准则不应确认为保费收入,但是要根据监管规定计提准备金,同时将赔款计入赔付成本。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对每人每次所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此外,《通知》还要求,所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只能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